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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关于做好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结今年社会实践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展示实践活动成果和实践团队风采,进一步推动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水平提升,校团委决定对今年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1、优秀单位(10个)

针对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二级团组织设置。

评选条件:

(1)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极贯彻落实党组织的指导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并按照校团委的部署开展各项社会实践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社会实践任务;

(2)社会实践工作准备充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本单位领导在人员组织、经费投入、措施制定等方面高度重视;有比较明显的社会效益,且有相关的新闻报道;社会实践学生参与人数不低于全院人数20%;认真组织开展学生的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

(3)拥有社会实践优秀基地并结合实践基地开展了具体的服务项目,有一定规模,且形成特色;

(4)组织优秀团队、学生代表开展社会实践院级报告会与同学分享社会实践经历与体会,汇报实践成果,阐述当代青年的使命和责任。

2、优秀团队(20支)

针对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队所设置。

评选条件:

(1)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密切结合当地需求,充分体现团队精神、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切实为当地群众提供帮助,取得突出成绩的团队;

(2)实践总结报告真实、客观、无弄虚作假现象,调研论文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实际意义;

(3)实践团队具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机制,无安全事故;

(4)成果突出,社会影响好,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团队优先。

3、优秀指导者(30人)

针对实践活动中参加某团队的实践活动并起到指导作用的领队教师所设置。

评选条件:

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精心组织本单位的活动,带领服务队深入基层开展活动,项目选择既充分发挥学院和学生特长,又符合群众需要,为当地群众办实事,取得良好实际效果的团队领队和指导老师。

4、组织工作优秀个人(10人)

针对在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所设置。

评选条件:

(1)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组织或指导工作,立足于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积极为社会实践创造条件,开拓创新;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分认证考核和成果总结等社会实践组织工作;

(3)积极指导学院开展社会实践相关组织工作;做好学生社会实践安全工作;

(4)所在单位社会实践活动成效显著。

5、宣传工作优秀个人(10人)

针对在社会实践活动宣传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教师所设置。

评选条件:

(1)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坚持正面舆论引导和宣传,积极营造活动良好氛围;

(2)在校内外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结合学校或学院社会实践工作策划、组织和开展了有一定规模的宣传活动,形式新颖,效果好。

(3)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发表有关社会实践活动文章或作出积极贡献。在校内宣传作出突出成绩,引起较大反响。

6、优秀个人(300人)

针对参与暑期实践活动并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所设置。

评选条件:

(1)积极报名并全程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政治素质高,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有突出成绩或对团队完成实践任务有较大贡献;实践具有典型性,成绩显著,能为其他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起到模范借鉴作用;

(3)实践成果优秀,所撰写报告、论文有较高学术价值;

二、评选程序

1、优秀单位

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单位实行申报制,由二级单位填写《2017年中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单位申报表》(附件2,要求附主要成绩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以及活动期间的新闻报道、图片等材料上报校团委。校团委组织公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择优确定社会实践优秀单位,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

2、优秀团队

满足参评条件的团队自愿参加优秀团队评选,并填写《2017年中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3),撰写实践团队实践总结报告,由学院推荐,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推荐2支,由所在学院上交至校团委。校团委组织公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不高于2017年社会实践立项团队总数的10%评选后,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所有港澳台专项团队均需申报优秀团队,不受学院推荐限额限制,学校为港澳台团队举办专场答辩会,择优确定优秀团队,与全校优秀实践团队一同表彰。

3、优秀指导者、组织工作优秀个人、宣传工作优秀个人

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原则上每院限推1人,特别优秀的可酌情增加推荐指标(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优秀指导者不受名额限制),组织工作优秀个人、宣传工作优秀个人每个学院限推1人,申报人须填写《申报表》(附件4—附件6),由所在学院上交至校团委择优评选后,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

4、优秀个人

各二级团组织按照“2017年中南大学暑期社会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推荐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报人须填写《2017年中南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7),由学院统一上交,经校团委审核通过后,由学校进行统一表彰。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对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总结,积极开展“实践归来话收获”等形式多样的总结活动。认真收集和审核学生社会实践鉴定表,按照《中南大学本科生课外研学学分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本院学生社会实践学分的认定及成绩记载。

2、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总结,组织开展好学院社会实践评优工作,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按质、按量、按期申报校级有关奖项。

3、请各二级团组织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在11月15日当天将各奖项申报表(含事迹材料、实践总结报告等)、申报奖项汇总表(附件8)纸质档报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南校区2舍202);申报表和申报奖项汇总表电子版连同事迹材料、新闻报道、图片等材料的电子版一起发邮件至csushsj2016@163.com(电子材料压缩后的大小不要超过100M,以“学院名称+社会实践表彰材料”命名),逾期按放弃评选处理。

学院上报校团委前要将各奖项推报名单在学院内公示。


联系人:辛老师

联系电话:88836489

Email:csushsj2016@163.com


共青团中南大学委员会

2017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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