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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指南手册

发布时间:2019-10-2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中南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指南手册

 

寄语毕业生:

祝贺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即将走上工作岗位。为了让你们走好离开学校的第一步,我们特编制了中南大学2018届毕业生就业指南手册,希望能对同学们办理就业相关手续有所帮助。

一、生源信息

  1. 生源所在地一般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具体要求到省、市、县(区)。

    毕业后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主管部门可以接收毕业生的户口及档案。由于部分省市对回生源地的就业安置政策不太一样,有可能影响毕业后回生源地办理就业手续,因此户籍有变动等特殊情况的同学需咨询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出具同意接收其户口、档案关系回生源地的证明方可填写变更后的生源地。

  2. 申报生源,确定毕业生派遣资格

    在校学生于毕业前一年的七月向所在学院申报,由学院将学生相关生源信息汇总后统一上报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湖南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审查并通过的毕业生具备派遣资格,方能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打印就业报到证。

    如毕业时因个人原因漏报生源,导致未进行资格审查、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从毕业当年开始二年内可以申请补办,补办时间为每月月初1-5号,补办需要以下材料:

  1. 毕业复印件;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可以复制);

  4. 教育部学信网上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打印件;

  5. 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的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托合同复印件;

  6. 备齐1-5项材料后,来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填表申报。

    二、就业报到证

  1. 就业报到证简介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联浅蓝色,下联白色),《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上联浅红色,下联白色)。就业报到证由原来的派遣证转化而来。它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发,只有参加国际计划统一招生考试并录取的毕业生经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查并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报到证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报到证上面有湖南省教育厅毕业生调配专用章。报到证一式两联,上联发给毕业生本人到单位报到,下联由学院放入毕业生个人档案转递到用人单位。《报到证》有效期一般为两个月。凡涂改、损毁的一律无效。

  2. 就业报到证的作用

  1. 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证明,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报到时间为参加工作的初始时间,开始计算工龄;

  2. 学校和户籍部门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户口迁移、组织关系转递等手续的依据;

  3. 用人单位给毕业生办理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4. 各类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托管档案的证明。

  1. 就业报到证的办理

  1. 集中办理

    每年6月上旬,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的时间安排,依据毕业生所签就业协议制定就业方案,经上报审核后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报到证(上、下联)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发给学院,学院再分发给毕业生,下联放入学生档案袋里存档。

  2. 个人办理

    由于毕业生本人原因在学校集中办理报到证时未办理就业报到证,在择业期(毕业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经学校就业部门审核材料上传数据后可以办理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去省中心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协议书、劳动合同、公务员录用通知或选调生录取通知等材料(有一种即可);

  2. 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如系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3. 经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开具介绍信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1. 遗失补办

    毕业生在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遗失的可以补办就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遗失时间超过一年的,不能补办就业报到证,可由省级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遗失证明,遗失证明与报到证具有相同作用。

    办理步骤及所需材料:

  1. 登报:到遗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社登报声明原就业报到证作废,获取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登报内容须有:学校、年份、专业、姓名、报到证号);

  2. 审核:持本人填写的补办报到证申请书、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如系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并开具介绍信;

  3. 补办:持介绍信、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补办就业报到证或遗失证明。

  1. 调整改派

    调整改派,指的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成功后,签订就业协议书且已经派遣的,由于某种原因不愿意去该单位工作或者不想在该单位继续工作,又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的,需要通过调整改派的形式来进行再次派遣。(适用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改派只能办理一次)。调整改派因毕业去向不同,需要的材料也不相同。

  1. 原去向为派回生源地待就业的,现已落实就业单位(此种情况不算违约,但需通过调整改派的形式来完成报到证的修改)

  1. 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公务员的录用通知或选调生录取通知等材料(有一种即可);

  2. 按照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相关规定,在毕业当年830日之前改派的须持报到证上下联回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超过830日的生源地为湖南省各地、州、市的毕业生须先持报到证上下联到生源地所在教育局签“同意改办”意见并盖章后再回学校办理;

  3. 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如系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4. 回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开具介绍信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1. 原去向为派遣到工作单位甲,现需要改派到工作单位乙

  1. 与就业单位甲解除就业协议的函(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 与工作单位乙签的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公务员、选调生录用通知等材料(有一种即可)(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单位要求报到证开到当地人事代理机构,需要有人事代理机构同意接收函。

  3. 原报到证(上下联);

  4. 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如系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5. 回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开具介绍信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1. 已派遣到工作单位,因单位不能接收户口、档案原因,现需要改派回生源地。

  1. 就业单位提供的不能解决户口档案同意学生改派的证明(原件);

  2. 原报到证(上下联);

  3. 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如系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4. 回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开具介绍信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1. 原去向为升学,现因放弃升学并落实就业单位(或出国)需要派遣;

  1. 本人放弃升学的申请;

  2. 升学学校(科研院所)研究生招生部门同意其放弃升学的证明(原件);

  3. 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公务员或选调生的录用通知书、留学学校接收证明等材料(原件)(有一种即可);

  4. 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如系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5. 回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开具介绍信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1. 原去向为升学,现因落实就业单位需办就业报到证并改为在职攻读学位的;

  1. 本人申请;

  2. 升学学校(科研院所)研究生招生部门同意其工作并改为在职攻读学位的证明(原件);

  3. 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公务员或选调生的录用通知书等材料(原件)(有一种即可);

  4. 用人单位同意其攻读在职学位的证明;

  5. 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如系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6. 回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开具介绍信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1. 原去向为出国,因故未能出国,现落实了就业单位需要派遣的。

  1. 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公务员的录用通知或选调生录取通知等材料(有一种即可);

  2. 原报到证(上下联);

  3. 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如系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4. 本人未能出国的情况说明,学院主管就业工作负责人审核、盖章。

  5. 回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开具介绍信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

    三、档案

    人事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工作表现的,以个人为单位集中保存起来以备考查的文字、表格及其它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本科毕业生离校后,档案由学院整理、封装、收集、填写邮寄地址,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集中邮寄。

    四、户口

  1. 户口是公民个人基本信息的记录凭证

    其作用:1办理身份证、居住证、暂住证的凭证;2办理结婚、生育指标的凭证;3办理出国、购房、子女入学的凭证;4入职的凭证。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毕业生在校期间的户口为临时(集体)户口,不属于常住户口。入学时将户口迁入中南大学的毕业生,离校时需将户口迁出学校。咨询电话:校本部:0731-88830110;铁道校区:0731-82655147;湘雅校区:0731-82650110

  2. 京、沪、深户口审批

    由于北京上海受户籍管理限制,户口指标紧缺,实行户口申请制。

  1. 签约北京工作的学生,可以向单位申请户口,由用人单位申请指标,获得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审批后,发放毕业生进京接收函。

  2. 上海户口申请采取评分制,达到或超过所规定的分数即可取得户口。具体申请手续和评分细则可登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firstjob.com.cn)查阅。

  3. 签约深圳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报到证、户口、档案均迁入深圳方可接收,否则,报到证、档案、户口只能开回生源所在地。

    友情提示

    1、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网址:www.hunbys.com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长城·非常生活商住楼3

    办公时间:夏秋季(51日——9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春季(101日——430日):上午8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假日按国务院通知执行)

    联系电话:0731-82816663

    2、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管理科

    地址:中南大学新校区毓秀楼3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7715(本科生) 0731-88879604(研究生)

    3、中南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jobsky.c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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